《2024年公众卫生及市政(修订)条例草案》已于2025年5月8日获立法会通过,而《2025年公众卫生及市政(修订)条例》(「《修订条例》」)亦已于5月16日刊登宪报,并由2025年8月17日起生效。
《修订条例》载有旨在加强法定权力及提升阻吓力的修订,将加快处理有关楼宇渗水引致的公共卫生妨扰问题。为加快调查进度,公职人员可进入处所的时段将由上午七时至下午七时,延长至上午七时至下午十时;如处所拥有人或占用人在「拟进入处所通知书」发出后的14日内(或就任何作业务用途的处所,在拟进入该处所的日期后的14日内),无合理辩解而没有让公职人员进入即属违法行为,可被处以最高第二级罚款(即5,000元)。
联合办公室获授权执行《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》(第132章)的相关条文,当构成卫生妨扰的渗水源头获确定后,可向有关构成卫生妨扰人士发出「妨扰事故通知」,规定在通知指明的期限内减除妨扰,否则有关人士会被检控。联合办公室亦可向法庭申请「妨扰事故命令」,命令有关人士减除妨扰。如有关人士没有遵照法庭命令,会被检控。
为确保处所拥有人或占用人减除卫生妨扰,《修订条例》实施后,不遵从「妨扰事故通知」的罚则会由第3级罚款($10,000)及每日$200提高至第4级罚款($25,000)及每日$450,以及不遵从「妨扰事故命令」的罚则由第4级罚款($25,000)及每日$450提高至第5级罚款($50,000)及每日$600。
如需要进一步了解《修订条例》的内容,可浏览食环署网页 https://www.fehd.gov.hk/sc_chi/events/public_health_municipal_services_amendment_ordinance_202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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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29日(星期四)